BBC:网民对薄熙来被判无期徒刑的反应 | |
www.wforum.com | 2013-09-22 14:21:03 BBC中文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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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济南中级法院星期天(9月22日)对原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一审宣判。 法院裁定薄熙来有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薄熙来案的判决受到中外网民关注,判决消息传开后,微博与推特(Twitter)上随即涌现各方评论。 以下摘编一些网友的意见: @坝上老孙:这次审判,公开透明,没有用薄熙来的方法去对付他,完全经受住历史和法律的考验。 @波波bobo哥:薄熙来的锒铛入狱,正是中国法制的体现。那些天天拿着百姓的钱,利用手中的职权,不停的给自己和家人捞实惠的所谓的官员们,你们要清醒了。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小咻咻2012:应该再重一些就好了! @孤独行者:以后新标杆:2000万无期,多少是死刑呢? @郑孔剑:看完薄熙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庭审及谷开来供述视频,心情复杂,心里感受更多的是婉惜,我在想象,一个人,突然从云端往地下坠落,此时此刻他是怎样一种心境? @朱陶:你忘了这是共产党的法律,不公吗?你又怎么样?这结果很正常,我还猜十年那。 @张峰:不管被判多少年,都是一个人的悲哀、家的悲哀、国的悲哀、民的悲哀。若不去从制度上解决,这种悲哀三五年总会再来。 @华胜天:薄幕后老板安全了。 @约翰金:听审过程,只采纳控方证据,而不采纳辩方陈述,独裁的做法。同民主社会一点不沾边,什么人权民主自由都是烟雾弹。骗骗西方人而已。 @王天成:有些人将薄熙来案判决称为司法的胜利,这真是too simple,naive。法院有判决这样的案子的权力吗?刑期上面定,法院念一下而已。如果说是今上对另一个曾觊觎皇位的王子的胜利,也许是符合实情的。 (撰稿:叶靖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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