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案审判不公开 双管齐下有玄机 | |
www.wforum.com | 2015-06-15 02:29:02 东方日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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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周永康案的结案陈词,对比之前官方披露周涉嫌犯罪的种种情况会发现,除去「与多名女性通姦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未入罪,其他六种情况已并入最终认定的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故意洩露国家秘密罪。按照内地法律,通姦并不构成犯罪。所以,单就字面来说,周案审判似乎没意外。 一夜之间 回到从前 但事实并不如此。今年三月十三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曾明确表示,包括二十多名原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内的审判,都将「依法公开」。话音未落,五月二十二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就对周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周强说话不算话因此被广泛质疑,当然,在司法并不独立的中国内地,即使贵为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对周永康案如何审判并没有最终的决定权。如果周强没有欺骗媒体,那么可推定周案原是准备公开审判的,可事实是最终选择了不公开。如此变化,一定是最高层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掉头。 可与周案相提并论的是薄熙来案的审判。薄案审判时采取了公开和尽可能透明的方式,由此,舆论普遍大赞中国司法进步。不过,薄案审理透露出的各种内幕,却令中共高层对「宫闱丑事」暴露、形象受损很在意。相对于薄案,周案牵扯面更宽更广,牵扯到的人和事更触及到权力「天花板」。有薄案前车之鑑,最高层改变主意并不奇怪,只是那些许的司法进步,却在一夜之间回到了从前。 坊间耳语,说是当今的政治气候决不像官媒渲染的那样,第五代领导处于绝对强势。事实上,最高层内部存有博弈,多方力量都在努力寻求平衡。周案审判方式的变化是否因这种博弈,不好妄断,却可肯定与此有关。 也是今年的三月十八日,最高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白皮书),其中提到「周永康、薄熙来等人践踏法治,破坏党的团结,搞非组织政治活动」。同日,周强发表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的署名文章中,这段话又被重复了一次。显然,这绝非是最高法院的神来之笔,而是有着高层背景的官方定性。 内部通报 令人玩味 说归说做归做,无论对周案的定性,还是进入司法程序后的具体表述,官方一直小心翼翼地在迴避这一问题。所谓「非组织政治活动」,就是违反党章规定,搞小团体甚至拉帮结派,背离正常组织程序搞违反组织原则的活动,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或者散布不实情况,诋毁党组织或其他党员,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说白了,「非组织政治活动」的终极导向就是「篡党夺权」。 尽管周案结案陈词对此再次迴避,但据闻,中共在其后的内部通报中却明确地提到,「十八大前,周永康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十八大前」的时间界定,特别令人玩味。其时作为接班人的习近平,曾神秘消失十四天,且至今没有准确说法。在周案已宣判的现在,再将两者联系起来分析,指向应该很清楚:当时的中南海,想必确有一番「腥风血雨」。 在倡导依法治国的当今,属党内政治斗争的「非组织政治活动」,自然难以入罪。周案审理对此迴避,周强却连续吹风造势,中共最终还在党内明确宣布,显然,对周永康的处理有着清晰的两步并行方式,司法上以受贿、洩密将其治罪,政治上以「非组织政治活动」将其搞臭搞倒。 如此双管齐下,国法党纪处理楚河汉界,倒可清晰切割,不过,「非组织政治活动」隐含的权力缠斗色彩,却无法尽然抹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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