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场:华为,突如其来的风暴 | |
www.wforum.com | 2019-12-05 05:15:11 多维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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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踩了你一脚,你可以踩回去。这是中国大陆网友对于华为公司12月3日所发声明充满反讽的评价:真是好“公平”啊! 华为声明的核心部分是:“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 这份声明所针对的事件是:华为前员工李洪元2018年初离职后获30万元人民币(约合42,435美元)离职金,但没有拿到此前获口头承诺的年终奖,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随后反被华为举报敲诈勒索,公安部门将李洪元羁押了251天,日前无罪释放,他获得国家赔偿10万元(约合14,146美元)。 网络上有评论戏称,这个故事是出身985(毕业于中国名校),工作996(经常加班),离职251,投诉404(中文互联网中被屏蔽的网页常常会显示“404”,此处指投诉无门)。 如果说“251”的故事以及李洪元仍然对华为总裁任正非充满崇敬、想要当面一谈的新闻只是让这起事件成为热搜,那么华为的声明则让事件成为刷屏爆款——具体地说,是千夫所指的那种。连多家国际媒体都打出了“华为在中国遭遇公关危机”、“难平众怒,严重掉粉”之类的标题。 不过,目前在中国大陆最大的公共社交媒体平台新浪微博上,有关“华为前员工”等热搜词已经成了“未搜索到相关内容”,对于华为海量的声讨几乎销声匿迹,只能看到华为方面的那则声明。这或许也是一种中国特色:不论名人、明星还是名企,凡是遇到负面消息,相关贴文“跑路”或“死亡”的速度,比獐子岛的扇贝还厉害。 作为如今大陆舆论场上为数不多的还在就公共事件发声的媒体人,《环球时报》主编胡锡进疑似于2日晚间发微博对华为的声明进行了解读——之所以说“疑似”,是因为他的微博上已经找不到相关内容,只在一些网页中还有互联网残存的记忆。在那篇简短的解读中,胡锡进显得有些摇摆不定:李洪元是“弱者”,与商业巨头打官司谈何容易;而华为“也很不容易”,公司“太大了”,“内部管理和对外公关都要尽量规范化”,这种类型的声明也是“大型跨国公司应对公关危机的通常选择”。 胡锡进的结论是,你更同情谁,取决于你站在哪个角度。 相比于2日晚间的暧昧,胡锡进3日发布的长篇微博,已经明确站在了主流民意一边,认为华为把此事当成纯粹的法律官司,“没有对公众的情绪进行有温度的回应”,“输了‘情’”,“无论如何都是让人遗憾的”。 同时,继“复杂中国”之后,胡锡进又使用了“复杂的华为”一词,看来“老胡”此生要与“复杂”不停地量子纠缠下去。 如果华为的声明在法律上“无懈可击”,在其他方面是不是只是令人遗憾?陆媒《澎湃新闻》的特约评论员给出了完全相左的意见,认为声明中“华为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含着“御赐”的姿态,如果不是“拥有系统性代表身份的机构或代言人”,断然是不能说出隐含有“平身”、“赐座”之意的话。 即便不能要求一个公司要做到多么谦卑(虽然很多公司嘴上这么要求自己),至少不能用“君临天下”的口吻对公共空间说话,“远远高于市场的自我定位”恐怕非常不合适。发声明的要点在于“把自己的事说清楚”,别人有没有违法,有没有运用法律武器的权利,要不要起诉谁,都不是当事公司自己的事,“如果你认为这些都在你权力范畴内,那么你不但是对自身定位有所误解,肯定也对社会制度有所误解”。 而中国官媒《人民日报》旗下“人民网”所转载的一篇地方官媒的评论代表了更为大众的观感:司法机关都还李洪元以清白了,华为却依旧摆出一副“不服就来告”的傲慢姿态,这是典型的“拿法律作挡箭牌”。正如一些评论者所言,如果信服司法机关的裁定,华为理应道歉;如果不信服,华为自己才应该是继续向上一级执法、司法机关表达权利和义务的一方。 从目前媒体与自媒体上披露的细节来说,李洪元有录音笔,有检察院不予起诉的决定,有国家赔偿;华为方面则存有太多疑点:第一次报案的“涉嫌泄密”查无实据,两周后重新报案为什么变成敲诈勒索?为什么华为被“敲诈勒索”后还为李洪元的离职金缴税?为什么与李洪元谈判年终奖的华为前HR何承东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推翻了口供?…… 更何况,此事件已经占用了公共资源,甚至涉嫌过度或过分“使用”公权力系统资源,华为难道不应该准确而详细的披露事情的起承转合吗?如果只是要表达一下“傲娇”,那还发什么声明?不发声明才是最傲娇的。 所以解放军退役空军大校戴旭在社交媒体上称,涉事各方都欠公众一个真相。李洪元诉说的事情经过已经广为传播,华为作为当事方,有权利也有义务把话说清楚。明明能“有话好好说”,却又用“懒得跟你说”来掩饰,就不得不让人怀疑华为是否“利用法律来打压自己的前员工”。 这也是中国民众最为担心的。几年前爆出身患绝症的博士被华为“扫地出门”,位企业奉献一生,得病后变得衣食无着,近期又有网易员工生重病后被裁,种种案例虽有令人唏嘘的代入感,但只提供了共情基础。真正让人们担心的地方在于大企业“以势压人”,甚至“法律成了他们可以‘玩弄’的打压异己的工具”——鸿茅药酒厂动用当地公安机关跨省抓人的事件还历历在目。 深圳龙岗区检察院此次实事求是的办案的确彰显了中国的法治进步,但在硬币的另一面,华为举报后执法机关对李洪元迅速羁押,查无实据后华为重新举报其他罪名,李洪元被继续羁押,近四个月后李洪元才见到检察官上交录音证据然后继续被羁押,之后有关键证人翻供称“没有敲诈勒索都是上级指使我这么说的”,李洪元还是接着被羁押……这种对待方式是否公平,牵涉到执法、司法程序的公开透明,牵涉到公众对于依法治国的信心,牵涉到“公权力会不会成为一些私权力的‘抓手’,来‘治’那些‘不听话’的对立面”。 另一方面,公众对于华为前员工事件的巨大反应,源于华为公司近些年来在中国人心目中地位的变化。华为因为其“硬核”的技术积累很多拥趸,更是在中美开启全面博弈的背景下,因为在技术层面的领先而遭遇美国打压,“华为”由此成为许多中国人心中能够寄托家国情感、代表民族精神的品牌。 特别是自华为副总裁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扣留开始,任正非接受媒体采访以及此前多篇内部讲话的内容,都被认为是应对危机的典范。这种应对并不仅仅来源于具体方法层面,更多是以任正非为代表的华为式的格局与高度。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格局与高度,也是作为大国的中国应该有的自信。多维新闻曾在《华为之路 中国之道》一文中,详细分析了华为的治理思路与中国今日发展之路的契合,为什么说华为之路的背后,正是中国发展之道的缩影。 但从此次前员工事件中折射出来的是,任正非多年来强调的“危机意识”并没有体现在危机公关中,甚至企业的内部管理也出现了“短板效应”——导致李洪元离职(华为不与其续约)的直接原因,从目前的信息来看很可能是他向公司举报逆变电器业务存在高达上亿美元的合同造假问题,而近日他向媒体表达想要当面见到任正非的目的,除了解决个人问题,还要向掌门人传递一个重要信息:“华为现在内部说假话的风气比较重”。 事实上,曾有中国知名智库学者在接受多维新闻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地指出了“狼性文化”的副作用:“华为在竞争方式上不太讲究,较为‘粗暴’,还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对这样的管理颇为沾沾自喜”。这名学者特别强调,“企业还是要走正路子,总是剑走偏锋,时间长了根本不行。” 而华为作为一家巨型跨国公司,内部的运转机器面对曾想要效仿“范睢说服秦昭王”的李洪元,还犯了一个被人诟病多年的“中国式错误”:不一定会公开解决问题(涉及被李洪元举报的多名前华为员工,在李洪元离职不久即被悄然辞退),但一定要公开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当然,与李洪元遭遇类似前华为员工还有不少,相信里面不乏有真的“坏人”)。 在这个意义上,华为确实与今日之中国很契合,两者同时处于现代化的进行时,尤其是第五个现代化——“企业和个人有逐利的冲动,这是好事,当企业或个人为了自身利益而侵占、损害他人或公众利益,司法机关应当对之进行处罚,以保证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利益”。 值得多说一句的是,华为面临的挑战远不止如此。根据路透社3日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白宫方面今年早些时候曾考虑将华为列入美国财政部的“指定制裁名单”(SDN),目前正再次考虑在未来几个月内将华为列入其中。简单来说,被列入SDN意味着禁止华为进入美国金融系统,禁止华为用美元进行交易,冻结其相关资产。“就制裁力度而言,这是美国最具杀伤性的制裁武器。” 尽管这是一条尚未被证实的消息,甚至有可能是谣言,但的确是美国在“技术打压失败”后可能的选项之一,至少华为在国际竞争中所处的险恶环境可见一斑。这种情况下,华为更需要来自后方的支持,而这种支持并非是天然的、无条件的,就如前述人民网转载的评论文章所说,“许多民众支持华为,是因为它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技术的进步。只是,华为不要因此而误判,民众对技术进步的渴望,并不能替代对法治进步的渴望。一旦两者发生冲突,会毫不犹豫站在法治一边。” “攘外必先安内”,在不同历史时期,这句话的对错判断标准,显然是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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