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这个眼中钉!川普发文抱屈 | |
www.wforum.com | 2025-03-29 09:43:11 寰宇大观察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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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群聊泄密门事件,一个名为“美国监督(American Oversight)”的公民组织起诉了国防部长、情报总监、中情局局长、财政部长、国务卿等人。 该案的名称为“美国监督诉海格赛斯(AMERICAN OVERSIGHT v. HEGSETH)案”。 原告方提出:川普政府内的一些高级官员使用聊天软件Signal讨论了敏感的军事行动,这种行为违反了关于要保存政府记录的联邦法律。 诉讼为民事诉讼,处理该案件的法官为博斯伯格。凑巧的是,前段时间下令川普政府暂停将非法移民中的帮派分子遣送到萨尔瓦多的法官,也是博斯伯格。当时,马斯克与川普都发帖表示,应当弹劾博斯伯格法官。 在博斯伯格法官处理泄密门诉讼时,川普又发了一个帖子。在帖子中,川普称博斯伯格法官被分配到了第四个“川普案”,而这在数据上来说,是不可能的事情,并质疑案件分配的公正性。 联邦地方法院的案件分配是随机的,有些联邦地方法院会按照顺序分配案件。在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与国家安全及重大政治事件相关的诉讼,首席法官也是可以亲自监督的。 博斯伯格是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的首席法官。 一个名为“美国监督(American Oversight)”的公民组织起诉了国防部长、情报总监、中情局局长、财政部长、国务卿等人 在帖子中,川普称博斯伯格法官被分配到了第四个“川普案”,而这在数据上来说,是不可能的事情,并质疑案件分配的公正性。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为何这个诉讼会在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提出。 这是因为,诉讼的原告方位于哥伦比亚特区,而被告方也大都位于哥伦比亚特区,也就是美国首都华盛顿。 所以要提起诉讼,就得先在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提出。 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绝对算是全美国最重要的联邦地方法院了,毕竟,它的辖区内,集中了一大堆联邦部门的总部,同时也包含了许多非政府组织的总部。 许多以联邦政府部门为被告与原告的诉讼,都在该地方法院提出。它每年都会处理大量涉及国家安全、行政法、选举等方面的诉讼。 总不可能直接在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Circuit)提起诉讼吧? 更不可能在哥伦比亚特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Superior Court of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该法院相当于州司法系统中的初审法院,其上诉法院为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District of Columbia Court of Appeals,相当于州最高法院)。 可以说,以政府为被告的案子,在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是很寻常的,许多法官都处理过。川普将这些诉讼称为“川普案”,是不恰当的,他本人并不是被告。每一届政府都会被许多人和组织告上该法庭,每一位法官都会有机会处理以政府为原告的案件。 如果对该法院的判决不满,那么可以上诉到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再往上就是联邦最高法院了。 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有15名法官,我看到有文章说该法院有29名法官,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因为该文作者将14名senior judges也算了进去,但是senior judges基本上是不会被分配到案件的,他们算是退居二线的退休法官。他们仍然保留法官头衔,并从事一些基本的文书或法庭行政工作,以因应宪法中的法官终身制条款,但是因为年事已高,所以他们基本上不再参与审判事务。 在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的15名法官中,有6人由奥巴马提名,4人由川普提名,5人由拜登提名。 为什么博斯伯格是首席法官呢? 因为他是这15名法官中最资深的那位,他在2011年就成为了该法院的法官,其他的14名法官任职时长,都在他之后。 在联邦地方法院与巡回法院,最资深的法官,通常会成为首席法官。但是在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会由总统提名。 在“真相社交”上的帖子里,川普还称,共和党人,尤其是川普式共和党人,不可能在博斯伯格法官那里赢得官司。 怎么说呢? 2017年,川普上任后,有组织状告美国国税局,要求国税局披露川普的纳税单。理由是川普作为总统,根据《信息自由法》,应当披露相关纳税信息。 当时审理该案件的法官,就是博斯伯格。同年8月18日,博斯伯格驳回诉讼,他表示,川普的税单是他的个人隐私,只有川普本人同意后,或者是在国会的要求下,国税局才能披露川普的税单。 当时的这个诉讼,既算是川普政府的胜利,更算是川普本人的胜利。 其实,“美国监督诉海格赛斯案”作为民事案件,并不会影响到川普政府的施政。原告方的诉求也很简单,只是要求根据《联邦记录法(Federal Records Act)》,保存聊天信息而已,川普并非被告。这样的诉讼,在美国政治中,简直是太过于稀松平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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