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巨擘华为在美国德州兴讼,指美国国防授权法禁止联邦机构和华为有生意往来的条文违宪。华尔街日报周二报导,诉讼遭美国联邦法官驳回。
华为控美国防授权法违宪遭法院驳回
德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马赞特(Amos Mazzant)当地时间周二在这份长达57页的裁决书中表示,美国国会有权禁止联邦机构向华为采购产品。据悉,这一法律针对的对象同样包括中国的另一家科技巨头中兴通讯公司。美国政府认为这两家通信设备制造商可能被中国政府用来进行间谍活动,华为则已多次否认这一指称。裁决书中指出,向美国联邦政府承包业务是一个特权,而不是一个宪法保障的权利,至少就该法院所知是如此。据悉,华为方面自去年3月开始对美方通过的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提出诉讼,认为其违法美国宪法。其中第889条款被指是华为诉讼的焦点,它禁止美国行政部门机构获取来自华为、中兴等中国企业的通讯硬件产品,这两家企业都被该条款明确点名。
在当时,华为首席法务官宋柳平曾表示:“第889条是建立在众多错误、未经证实和未经验证的主张的基础上的。法案里的假设是不符合事实的,华为并不为中国政府所有,也不受其控制。此外,华为拥有良好的安全记录和机制,迄今为止,美国没有提供任何有关安全问题的证据。” 华为方认为国防授权法违宪的理由主要是它违反了美国宪法中剥夺公权法案、正当法律程序条款;国会判断华为是否违法,超出了立法机构的职权,违背了三权分立原则。此外,华为方还指出该条款对限制其销售行为的规定过于宽泛。
就这一案件,马赞特法官对上述两大论据不予支持,并指,“(国防授权法)适当地为所迫使的负担量身定做”。他称,未被有关该法律会损害华为的现有和未来合同的说法说服。就院方的这一决定,华为的声明回应称,“虽然我们了解国家安全的最重要意义,但美国政府在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中采取的做法在损害华为的宪法权利的同时提供了错误的保护感。 我们将继续考虑其他法律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