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被控杀人未遂 法庭上忍无可忍:我无罪 | |
www.wforum.com | 2019-08-31 07:12:58 明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 |
|
|
台湾2014年爆发"太阳花学运",示威者占领立法院近一个月,其间曾试图占领行政院遭驱离。23人其后控告时任总统马英九、行政院长江宜桦、警政署长王卓钧、台北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局长方仰宁4人涉"杀人未遂"等罪,台北法院昨日开庭,马英九说警方是依法劝离驱离,自己并无下令,"我无罪"。案件将于11月29日续审。 否认令警驱散 马:我无罪 运动期间曾为学生抵挡水炮并于翌年去世的周荣宗,联同另外22人,指控警方2014年3月27日行政院清场行动中,迫于4名被告的命令,做出踰越必要限度的违法驱离行为,发起诉讼,台北法院2015年及去年两度驳回,但台湾高等法院今年3月将案件发回台北法院。 中央社报道,马英九昨在庭上表示,事发当晚数千人以暴力方式违法闯入行政院,准备占领并阻挠第二天公务员上班,以瘫痪中央政府,"这在任何民主法治国家都无法容忍",政府绝对有责任劝离或驱离,以维护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安全与社会秩序,称这是合法、必要且符合多数民意期待。他又表示,台北警察局为恢复行政院的安宁秩序、主动依法劝离或驱离是正确做法,符合警方处理群众事件的标准程序,不需由总统或警政署长下令。 被告警官称暴力侵行政院 其余3名被告也有答辩。江宜桦说,王卓钧曾致电他说明警方准备驱离,他对此表示支持,但没有下令。王称自己也没有下令,台北警察局当时没有不作为的可能,他只调派中央警力支援。方仰宁表示,当时立法院周围有足够空间给民众表达意见,警方也保护他们,但少数人鼓动暴力侵入行政院,破坏公共设施,他身为辖区分局长,有责任指挥警方劝离、驱离,他有下令要求警员以合法方式执行任务;当天的水炮车也由他指挥,对劝导仍不离开的人水平喷射。 |
|
|
|
相关新闻 | |